省体育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体育产业健康稳步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5/9 13:49:54
苏体经〔2020〕32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县(市、区)文体旅(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体育产业健康稳步发展,扩大体育市场消费,现就有关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推动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出台涉及企业应对疫情的财政税费、金融信贷、社会保险、能源价格、就业促进等支持政策,通过“江苏省体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向体育企业推送。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租减免政策,疫情期间,省体育局及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对承租所属单位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月份租金,减半收取3-4月份租金。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体育企业切实享受到各类支持政策。
二、加快发行体育消费券。面向全省城乡群众发放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进一步刺激疫情后体育消费需求,提振体育消费市场,并将我省赴湖北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定向发放范围。鼓励有条件地区,采取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多种方式,进一步释放疫情后居民体育消费潜力。
三、强化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尽快下达已立项总额1.85亿元的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健身俱乐部专项扶持资金、中央和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启动开展2020年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对承办体育赛事、体育健身与培训、省体育局认定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及对疫情防控有突出贡献的体育企业,优先给予资金资助、奖励、贷款贴息支持;对体育产业业态创新、产业载体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类别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加快开展政府采购事项。抓紧实施已纳入2020年度预算且年内确定开展的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等购买服务及器材采购事项,符合条件的加快通过公开方式交由市场主体承办,省体育局系统本年度上述采购项目首付款支付比例提高至60%。
五、加大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支持。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给予疫情防控网点专项补贴。集中采购发放防疫物资,专项用于支持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复工复市。落实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政策,采取阶段性提高网点代销费、开展销售奖励等措施,切实缓解销售网点因疫情导致的经营困难。
六、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针对性金融服务体育企业方案,切实满足体育企业融资需求。联合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推出支持体育产业“复工助企四专十条措施”,实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按需延期还本付息、加强到期续贷支持、足额保障信贷规模、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增加中长期贷款供应等措施,为体育产业客户提供专属信贷支持。
七、有序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加大对体育场馆开放的扶持力度,2020年中央和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可部分用于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费用支出。各体育场馆(所)要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在满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情况下,有序恢复开放,同步落实通风消毒、人员数量合理控制以及员工健康监测、内部管理等措施。
八、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载体建设。加快各类体育产业和消费载体建设,抓紧认定新一批体育服务综合体,切实发挥体育与商贸、文旅、健康等业态融合叠加效应。组织创建新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加强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和体育休闲方向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建设,进一步推动业态创新、功能拓展、提质增效。
九、培育引导体育消费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培育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线上培训等新业态。积极推广居家健身方法,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服务”消费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体育消费体验馆、智慧健身房,促进体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
十、统筹安排体育赛事活动。认真梳理2020年拟举(承)办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适时调整年度赛事活动计划。切实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有序推进疫情防控解除后体育赛事活动的筹备组织。各办赛单位要扎实推进赛事组织机构建设、裁判员选派、场地器材、赛事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及时公告竞赛规程、报名报到、竞赛须知等信息,积极推动各项赛事活动信息公开。
十一、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实施体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与示范项目。发布推介江苏时尚体育好去处、“魅力江苏最美体育”全省最美跑步线路及最美乡村健身公园。联合发布长三角地区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共同打造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季活动品牌。放大会展推广效应,支持办好常州国际运动康复大会,组织更多体育企业参展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
十二、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积极承办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培训与健身指导等项目。发挥各类体育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协会内资源信息共建共通共享,帮助体育企业加快解决生产、经营、投融资等困难,平稳渡过难关。
十三、简化审批许可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暂停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项的实地核查,已经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的事项,全部改由通过网上办理。鼓励符合条件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审核换证。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换证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体育行业单用途预付卡整治。
十四、开展体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全省范围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公共体育场馆(所)等涉及群众安全的活动或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应急预案、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等内容,确保体育企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五、加强体育企业复工复产典型宣传。及时掌握各地体育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发展典型案例,对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创新开展线上健身与培训、创新服务群众健身活动以及企业在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捐赠或生产各类抗疫物资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给予宣传。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共同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江苏省体育局
2020年3月27日